集大高铁配套220千伏供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丰镇市红砂坝镇和隆盛庄镇。
建设内容:新建丰镇西牵引站破口接入丰黄II线,新建两条单回路220kV线路,线路长度为2×13km。
项目总投资4615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1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正和路13号
联系人:李鹏鹏
联系电话:13015208020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