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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推荐建议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4 11:13:06 访问量:72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反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建议名单的通知》(第37号)要求,经丰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建议人选进行公示。
王永顺 推荐为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74-3262366。
丰镇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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