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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镇市三台道村5.9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24 09:32:42  访问量:411

内蒙古航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办理丰镇市三台道村5.9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丰镇市三台道村5.9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代码2309-150981-04-01-521312已列入《丰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经《中共丰镇市第六届委员会2023年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市林长会议纪要》、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书》(丰发改函字〔2023〕96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用地涉及丰镇市南城区办事处五台洼社区、沟门社区,共1个办事处2个社区。

项目建设对解决丰镇市能源紧缺问题,调整丰镇市电源结构,提升丰镇市全市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光伏项目的建设,以应对长期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达到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的长远发展目标。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1.7112公顷,依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建设用地11.7112公顷(采矿用地)。

该项目选址位于正在编制的丰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规模及布局已列入丰镇市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该项目已编制《丰镇市三台道村5.999MW分布式光伏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并经专家论证,同意该项目选址,符合《丰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草原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及生态红线范围内。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1.7112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光伏方阵11.6799公顷、箱变0.0313公顷。经审核项目用地符合《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其他情况

该项目不属于重新预审项目

该项目未动工用地。

该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该项目用地范围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此批复文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联系人:史小军    3256665

 

                       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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