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公示
公示主体:内蒙古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日
设计单位: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名称:丰镇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东园区
公示内容:
丰镇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于2021年7月27日经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地址位于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学工业东、西园区。本项目新建供热一级热水管网 28.9 km(沟槽长度);新建热力站9座,其中东工业园区新建热力站4座,西工业园区新建热力站5座。此次建设东工业园区段管网(一期),总投资135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供热一级热水管网 1322m。总面积:0.3472公顷。现就此项目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送至丰镇市自然资源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3256665(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批单位丰镇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方案认同。
丰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