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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项目分配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7 10:16:38  访问量:226

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3〕62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8万元,用于丰镇市南城区办事处二号沟村集体经济项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公告时间为10天,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拨打电话反映或到监督单位反映。特此公告。


附: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项目分解表。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政协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474-12317

              0474-3255930

    监督邮箱:356241385@qq.com



丰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项目分解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分配资金
 南城区办事处二号沟村集体经济项目  购买拖拉机1台、犁1台  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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