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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大庄科河大庄科-二十八号段防洪工程自行采购评审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30 09:41:02  访问量:460

现有丰镇市水利局将“丰镇市大庄科河大庄科-二十八号段防洪工程”结算评审报审至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现采购该项目评审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丰镇市水利局

项目名称:丰镇市大庄科河大庄科-二十八号段防洪工程

项目内容:新建护岸工程11段长3.435公里,河道疏浚3段长6.258公里,拆除重建过水路面一座。

报审项目金额:12884027元

评审阶段:进度和结算

采购方式:比选

二、采购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接受委托中介机构必须响应丰政办发〔2015〕43号文件、丰财字〔2020〕60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审业务,出具评审报告。

三、采购程序

1、依据《丰镇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方案(修订版)》(丰财字〔2021〕292号)和《关于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业务计费标准的通知》(丰财字〔2021〕61号)文件要求,评审费用经测算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采取在丰镇市人民政府官网先发公告,3天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比选确定。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

采购人:丰镇市财政局项目评审中心

地 址:丰镇市财政局二楼西侧

联系人:赵俊俊

电 话:0474-3268906  邮 箱:1228817426@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8:00整

报名公司可将公司情况、技术力量、与比选项目相同或相关工作业绩等方面资料(如以分公司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分公司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以上邮箱,邮件以“公司名称+比选项目名称+报名资料”为主题发送。期间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评审中心提出询问,评审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特别说明:资格审查贯穿评审整个过程,一经发现挂靠等不良行为,将该中介公司列入“黑名单”,停止委托业务,且三年内不考虑委托。

欢迎广大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丰镇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

             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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