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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30 10:15:21 访问量:315
按照乌兰察布市乡村振兴局要求,现将2023年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7日)。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单位地点:丰镇市北山回迁1号楼
监督邮箱:zyf1521@126.com
监督电话:0474-12317 0474-3268086
附:关于2023年度丰镇市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分配计划.docx
丰镇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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