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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联络员 和督导组成员生活补助及用车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3 09:46:23  访问量:243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联络员和督导组成员生活补助及用车经费的通知》(乌财行【2022】1615号)文件精神,按照派驻苏木乡镇督导组分组情况,现下达乡村振兴局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联络员和督导组成员生活补助及用车经费共计22.237万元,其中:人员补助经费15.91万元,用车经费6.327万元。公示时间为10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反映或到监督单位反映。特此公告。

监督单位:丰镇市纪委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12317

0474-3268086

监督邮箱:zyf1521@126.com


丰镇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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